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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两会建议:将公共场所室内环境纳入法律规定范围

[ 发表日期:2020-03-09 ]

摘要:在着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法治建设的当今中国,关乎儿童身体健康以及环境安全的相关制度理应成为关注话题之一。实际上,在商场等大型建筑物里吸烟,会严重污染公众呼吸的空气。虽然已有将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相关的破坏室内环境行为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例,并且现有的研究报告已充分证明了室内公众场所中二手烟的危害,但是,目前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都没有规定室内环境是不是“环境”,关于是否将室内公共场所作为环境范围,现有的法律规定尚不明确,司法实践尚有不足。故建议相关的法律将室内公共场所纳入环境范围。
司法实践中,已经有将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相关的破坏室内环境行为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例。2018年多位家长投诉,称带孩子到永旺梦乐城河北燕郊儿童主题商场内购物和游玩过程中发现,商场内的几十处母婴室指示标识与吸烟室指示标识在一起,且多处母婴室与吸烟室相邻,家长们认为这会导致吸烟室外未成年人和孕妇的身心受到烟草侵害,而该公司在全国共投资经营21家类似的儿童主题商场。据此2019年5月15日,绿会提起的首例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环境公益诉讼案在保定中院正式受理,2019年8月28日,河北省高院作出管辖权异议的终审裁定。

1584172495329128.png英国的《清洁空气法》规定“空气是指室内、室外和地下的空气。”把所有的空气都包括了。如果我国也明确法律规定的环境包括室内环境,那么就会在以后的案件处理等方面更加分得清楚。
“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自法院受理以来,将“室内环境”作为环境范畴开始倍受关注。以该案为例,案件涉及到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室对环境的污染危害身体健康。早在1986年,美国卫生总监发布的报告显示,二手烟会引起呼吸系统疾病,降低婴儿和儿童肺功能并增加患哮喘的风险。2006年美国卫生总监再发报告称,二手烟导致过早死亡和非吸烟成人及儿童患病。暴露于二手烟的儿童发生婴儿猝死综合征、急性呼吸道感染、耳病和严重哮喘的风险增加。实际上,在商场等大型建筑物里吸烟,会严重污染公众呼吸的空气。并且,大型商场等室内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室导致烟气溢散到空气中,对商场里来往的不特定人群造成了侵害,属于侵害公共利益。
综上,将室内环境纳入到法律规定的环境范围内已非常必要,所以建议:将室内环境明确列入《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环境基本要素中。